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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咨询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心理咨询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心理咨询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心理咨询师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严格把握培训教学质量关,优化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环境,提升能力水平评价水平,同时积极做好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建立有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家队伍。有关规范化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等级

根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暂缓开展)

二、培训条件(依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心理健康。

1)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②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③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技能等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注:哲学、政治思想等相关专业及党校、医学、师范类院校毕业按教育学、医学、心理学标准执行。

三、课程设置

(一)理论知识(三级、二级)(远程视频):

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性别差异与性心理知识、健康心理学知识、变态心理学知识

(二)操作技术(三级、二级)(远程视频):

心理诊断技术、心理咨询技术、心理测验技术

(三)专业技术(三级、二级)(面授教学):

心理咨询基本程序与咨询技术、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技术、婚恋心理咨询技术、亲子教育指导技术、心理危机干预技术、精神症状识别与精神障碍鉴别技术

(四)流派心理咨询与治疗技术(二级)(面授教学,暂缓开展):

认知疗法技术(贝克认知疗法、合理情绪疗法);行为疗法技术(系统脱敏疗法、冲击疗法、厌恶疗法、强化疗法、放松训练、示范疗法、自信训练法、自我管理法、自行训练、行为技能训练、模仿法);精神分析疗法技术;催眠疗法技术;表达性心理疗法技术(音乐疗法、绘画疗法、游戏疗法)。

四、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并依据心理咨询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条件,根据个人意愿统一组织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考核等相关评价活动,评价合格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颁发心理咨询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证书

 

培训报名电话

哈尔滨市心理咨询师协会

电话:0451-82434778  53955136

牡丹江市心理咨询协会

电话:0453-6251747  96311  13504831747

鸡西市心理咨询师协会  电话:0467-2678916  2678122

政策咨询电话: 0451-82434778   53955136

网址:www.hlj-psych.com

心理咨询师政策解读微信群:13674639336  必须用真实姓名+真实单位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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